帝国历557年序章26年后
联省共和国山前共和国别称
圭土城
这是一个盛夏的午后,万里无云。
太阳将整座城市变成一具蒸笼,令所有生灵都失去了活力。
“坚持,就快赢了。”陆军军官学院的三年级军官生温特斯这样告诉自己。
他咬紧嘴唇,拼命克制想要用嘴巴呼吸的本能。
温特斯蒙塔涅iagne
呼吸关键是呼吸
温特斯竭力保持腹式呼吸,主动控制节奏,让每一次吸气、呼气都尽可能绵长。
带着体温的空气从鼻腔喷出,撞到全包裹式头盔的内壁上,返回时带着一点臭烘烘的汗味。
以现在的气温,应该是痛痛快快洗个澡,舒舒服服吹风乘凉的时候,
可就是这个烤炉般的酷暑天气,温特斯全身上下却是裹得严严实实。
他贴身穿着一整套棉质武装衣,武装衣的外面又披着一套训练甲。
这套训练甲是在三十年前的主权战争中,从贵族尸体上拆下来的骑兵板甲。
因为陆军部想要尽可能地节省教学经费,所以军官生只有这些二手货可用。
温特斯用的当然不是大贵族们的盔甲,那些华丽考究的高级货都被将军们拿回家当成了摆设。
军官生使用的是那些真正冲杀在第一线的骑士们的盔甲,
这些底层小贵族变卖祖产换来战马和盔甲,带着家传的骑矛利剑,跟随着他们的封君来到弗斯兰德发财。
forthnd 山前地,即今天联省共和国
他们认为敌人不过是一群商贩、农奴和手艺人组成的叛军。
但却是商贩、农奴和手艺人笑到最后,骑士只能埋骨他乡。
没人记得他们是谁,也没人记得他们从哪来,只留下来这一套套带着弹孔和划痕的盔甲证明他们曾经存在过。
这些盔甲外观朴素,没什么装饰,大部分没有抛光。但胜在用料扎实,因为它的质量关乎使用者的身家性命。
陆军军械局的人把这些盔甲裙甲以下的配件全都拿走,当作全新的腿部盔甲二次配发给骑兵部队。
又从其他缴获的盔甲拆下来一批左肩甲,替换掉了这些盔甲的原装右肩甲。
骑兵盔甲的右肩腋窝为便于夹持骑枪,都留有一处缺口,而军械局不想多费事再打造一批右肩甲。
“反正肩甲也不分前后嘛”他们是这么说的。
军械局将这批二手组装货登记为新造优质四分之三甲,送到陆院供军官生们使用。
其中不少盔甲上被火枪打出的缺口都没补,只是把缺口锤得平整。
多几个枪眼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军官生也不会穿着这些盔甲上战场。
折磨军官生们的不是这些盔甲上的弹孔,也不是这些盔甲的重量,而是铁质盔甲优异的导热性能。
冬天时,会飞速带走你的体温。夏天时,又会把外界热量高效传递的到盔甲内部。
温特斯现在就像刚从滚水里捞出来一般,铁甲下面的棉质武装衣饱吸热汗,紧紧黏在后背上。
汗液从额头流下来,时不时还会钻进眼睛里,辣得眼珠生疼。
他戴着头盔,也没法伸手去揉,只能强忍着。
每当在盛夏披挂这些比他的年纪还大的训练甲时,温特斯都发自内心感谢军械局的官僚,感谢他们没把盔甲的破洞给补上。
毕竟有了它们,通风还能好一点。
每逢剑术课,破洞越多的训练甲越抢手,就是这个原因。
二十年前负责处理这批盔甲的军官大概也不会想到,他的懒惰反倒办了好事。
这批盔甲从陆军军官学院建校之日起一直用到今天,将近三十年。
在可以预测到的未来,还会继续折磨温特斯的学弟们。
不过温特斯现在可没有多余的心思去可怜后辈。
他只想扯掉身上的累赘,下场猛灌凉水。
在这场比试前,他已经和另外两名剑手打过两场。
他赢了,也消耗了大量体力。
眼下这场比赛格外重要,也格外艰难。
经过二十几个回合的较量,温特斯双肩的肌肉就像烧红的铁块一样滚烫,更像几十年没上油的门轴一样僵硬。
他的大臂肌肉正在不自觉地带动整个胳膊发抖,他的双手几乎握不稳剑柄。
他手中的这柄剑,正是他必须要在酷暑披挂一身板甲的原因。
剑,大概是世上亚种最多的武器。
温特斯手上的剑,历史比较短暂,大概不到两百年。
它全长13米,大概是一米八的成年男子腋下四指到地面的距离。
剑刃无樋,长度接近1米。
它的剑格特别大,足有两尺。
巨大的剑格是这把武器的灵魂,缺少它,很多剑招就无法施展。
这柄剑很长,比绝大多数剑都长。它的重心在剑格前一掌,必须要双手使用才能发挥威力。
相较其长度,它的重量则出人意料的低。温特斯正在使用的这把剑全重只有14公斤。
大多数情况下,军官生称它为“剑”。
如果谈话中出现其他种类的剑,导致词义混淆,军官生则会称它为“我们练习的剑”。
或者单纯因为它比一般的剑都要长,称呼它为“长剑”。
长剑只有14公斤,但是发力正确也足以击碎骨骼、劈开血肉。
这也是温特斯在炎炎夏日冒着中暑的危险,也要穿着整套骑兵甲的原因。
温特斯,以及他的对手,用得都是没开刃的真家伙。
温特斯已经快被汗水煮熟,但他不在乎。
他一心只想赢下这场比赛,赢下面前这个他六年来都没战胜过的人。
而现在,正是他最接近胜利的一次,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
透过头盔上的栅格观察窗,他瞟了一眼场边的记分板。
他17分,对手12分,他从来没领先过对面的家伙5分之多。
谁先拿20分谁赢,而温特斯现在手握赛点。
他反复叮嘱自己:“冷静,冷静,只要三分。”
他的大脑飞速思考:“艾克想要追上比分就必须要主动进攻,我可以等一个破绽。”
心意已定,温特斯从等待区进入了比赛场地。
他右脚探出半步,下身扎稳丁字步,腰板挺的直直的。右手在前左手在后握住剑柄,双手下沉到了肚脐的高度,剑尖则朝上指向对手的咽喉。
温特斯修习的长剑术源自国父、联盟陆军元帅、剑术大师内德史密斯,这套剑术的核心内容之一便是“架势”。
温特斯此刻的架势被称为“犁式”,攻防兼备。
而且他偏爱保持自己的利手和强侧腿同时在前。
他很清楚他的体力已经干涸,僵硬的姿势在围观的同学们看来肯定很滑稽,不过他也顾不得丢脸。
脑海中的时间流逝的总是快一些,脑子里面想了一大堆东西,但在现实世界中只过去几秒。
温特斯的对手正保持着一个和温特斯差不多的架势朝他逼近。
正如温特斯所预料到的那样,他手握赛点,他的对手决定打得更激进更主动。
否则,温特斯一次赌博式的突袭都可能立刻结束比赛。
对手的剑尖同样指向温特斯头部,脚下却大步朝着温特斯右手边移动,试图占据温特斯的侧身位。
温特斯自然不会让他如愿,也跟着调整脚步。
两人如同在照镜子,站架一致、步伐一致、连呼吸节奏都趋于同步。
绕了几步圈,距离越拉越近,他们的剑尖开始发生磕碰。
温特斯的眼睛一眨不眨,剑尖开始磕碰,就意味着两人同时进入了对方的攻击范围。
对手信心十足地主动控制长剑和温特斯的长剑磕击,好像是在挑衅。
剑刃交碰,发出清脆的声音。
这种小磕碰不会带来什么优势,却是一种极为有效的心理战术。
咄咄逼人的态度可以给对手极大的心理压力。
温特斯还没有发现,当他决定采取防守反击时,他的气势已经矮了一截。
他自以为稳健合理的决策,是一种缺乏自信的外在体现。
因为温特斯清晰地知道对方的硬实力胜过他,而且他至今也想不通:他是如何领先5分的
所以他要求稳。
如果是他的对手领先5分,早就劈头盖脸打了过来。
见温特斯严守着中线,他的对手开始调整进攻方向。
对手以配重球为轴转动剑身,把原本指向温特斯右侧的剑尖转到了左侧。
温特斯立刻意识对方的进攻要来了
他的对手的膂力惊人,经常能靠着钢铁般的双臂把温特斯的长剑硬生生打离中线。
紧接着他的对手会快速前进一步,以剑格卡住他的剑身,用一记自上而下的高位刺击插中温特斯的胸膛。
这是对方的拿手好戏两人太过熟悉彼此,只要一个细微动作就能明白对方想干什么。
温特斯下意识地做出反应,见对手的剑转到了他的右侧,他改变姿势提前向右挥击。
这将是一次正面碰撞,谁能在随后的缠剑中取得优势,谁就能得分。
但是对方的剑尖在空中转了一个圆圈,又回到原本的位置。
这竟是一个假动作,温特斯手脚冰凉,脑中只有一个念头:“糟糕”
从来没有什么“大战三百回合”。
无甲剑术,一招,就能分出胜负。
吃了假动作,那就全完了。
虽然温特斯已经来不及思考,但是他的剑术本能还在。
本能代替了思考控制肌肉,他改向右挥剑为向左挥剑,试图把姿势调整回来。
太迟,对手已经从温特斯左侧发动进攻。
他没有直取温特斯躯干,而是先用自己强剑身狠磕温特斯的弱剑身。
温特斯的长剑被打得失位。
与此同时,对手的左腿肌肉如弹簧般爆发出强大的力量,右脚则大踏步向前。
他手中的长剑快速绕一圈回到顶势,“晴天霹雳”要来了
温特斯将要面对的,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残暴重劈。
剑身划出一道弧光,速度快到发出风声。
这次,长剑可是冲着脖子去的。
没有丝毫怜悯,也没有丝毫收力,这一剑结结实实地砸在温特斯左肩锁骨上。
“当”
一声让人不忍心听的巨响。
连围观的同学都下意识眯起眼睛。
哨响
有效得分。